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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先行(委派)调解告知书
(2021 )闽0203行诉前调 号
:
本院于2021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诉 一案的起诉材料,为促进案件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经当事人同意,适宜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先行调解,由法院委派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或者由法院专职调解员调解。现将先行(委派)调解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调解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调解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法院委派调解的期限为30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延长调解期限。委派调解期限自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确认接收法院移交材料之日起计算。未能在期限内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明确拒绝继续调解的,本院将依法及时立案转入诉讼程序。
3.当事人经调解达成调解意见的,应当遵照诚实信用原则,及时、充分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意见后共同向本院申请出具调解书。
4.委派调解,不需预交费用。
5. 先行调解阶段已经送达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鉴定意见等材料,正式立案后不再重新送达;
6.先行调解阶段,经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转入正式立案后,该送达地址继续有效;
先行调解阶段邮寄地址被当事人有效签收的,可以视为正式立案后有效送达的地址。
请你(单位)确认是否同意先行(委派)调解?(在下列选项 内打“√”)
同意 不同意
当事人签名(盖章):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2021年 月 日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咨询联系电话: 0592-5306584、5308925 )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收执,一份本院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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