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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当法院对离婚诉讼案件判决后,离婚判决书需要送达给原告、被告,拿到离婚判决书还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生效。那么离婚判决书如何下达?什么时候生效?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离婚判决书如何下达?
离婚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交受送达人、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
1、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离婚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离婚判决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诉讼离婚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还需要配合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以证明该裁判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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