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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的人会选择在城市购房,虽然购房也是一个大问题,但是对于购房后,收房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因为要知道如何收房,即收房要懂得判断其是否达到收房的条件,所以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说说,收房,该怎么判断房屋是否达到收房条件?请看下文:
一、新房收房条件有哪些?
(1)新房应通过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具有相关合格证书。
购房者在收房时,要要求开放商提供交付房屋的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包括《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等。记住,一定要亲眼看到证书的实物。看完后可以留存的,自己留存一份;不能留存的,最好也拍几张照片留底。千万不能听信工作人员口头上的说法,口头保证的再好,也不如实物值得信赖。
(2)新房应具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按相关法规规定,购房者收房时,开放商有义务向购房者出示所购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放商没有将上述两种材料全部提供给购房者,是不符合收房标准的。此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3)新房应具有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符合收房条件的新房一定是具有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交付房屋所在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下发的。没有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是不允许收房的,就算收房了,也无法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所以,购房者在收房时,一定要让开发商出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若是开发商无法出示,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千万不能在没有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前提下收房,一旦收房,后续办理不了入户手续就麻烦了。如果购房者不清楚所购房屋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真实性,可登陆房屋所属地区的房管局网站查询。
(4)新房应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一般来说,只有通过了房屋质量检测,拿到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新房,才能拿到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如果没有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即使开放商把钥匙交给了购房者,购房者也不能使用该新房。因为这种交付是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合法的。
以上就是新房收房时需要满足的条件了,购房者在收房时一定要留意所购新房是否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哦。
二、新房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验房要细看裂缝:看墙地面、天花是否有可以看到的裂缝存在。看裂缝的部位、长度、是否有规律。如果裂缝无规律、长度较短、数量较多,并伴随粉刷空鼓,那只是一般的粉刷质量问题。
(2)验房重点验防水:首先看天花:房间、阳台、厨房、卫生间,看有没有被水浸湿过的水迹,特别是厨卫吊在天花上的白色排水管四周有没有水渗漏流过的水迹。然后看墙面,在外墙墙角,空调机管线洞口,在外门窗洞口、窗台处有没有被水浸湿过的水迹。最后看外门、门窗扇关闭处、门窗框、扇材料拼合处,是否有没有被水渗漏流过的水迹。
(3)验房门窗很关键:质量良好的门窗,应该是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窗框、横档、窗扇材料没有翘曲、变形;门窗扇、框四周密封胶条完整牢固,无缺漏;门窗自然关闭后,框、扇自然贴合,缝隙四周大小一致。门窗玻璃没有裂纹破损,不松动,中空玻璃中空内层没有灰尘和水蒸气;橡胶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平整,没有卷边脱槽、断裂;密封胶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新房验房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一定要仔细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尽快解决。否则待到日后发现问题,就会有极大的烦恼。
三、房子不合格,开发商却强行要求收房怎么办?
1、案情:开发商不但延期交房,房屋质量明显没达到验收标准,且合同上约定的必须取得的验收手续也一个都没,仍强行要求我们接受房子。还写了一个承诺书,说的2015年7月30日前一定取得验收等手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结果至今还是没有任何手续。
2、解决方法:
正常规定:如果没有验收手续,可以拒绝收房。如果验收不达标,可以要求整该,整改后仍不合格,可以退房。
开发商的要求是站不住脚的,你们该怎么坚持还是坚持,让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延期交房是需要按照合同上的规定给与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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