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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犯盗窃罪的行为人最终没有得手,没有盗窃成功,我们称之为盗窃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盗窃未遂中,情节不严重的,是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的。
盗窃未遂的判刑标准
盗窃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盗窃既遂的量刑标准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数额较大: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或者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2、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2)其他严重情节。
3、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数额特别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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