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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我国对于律师的管理是十分严格和规范的,因而执业律师一般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都是比较审慎和自律的,但如果不是真正的律师,即百姓所说的“黑律师”则难以受到有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建议企业在选择律师时,首先要对拟聘用者的身份进行审查。
企业如何选择一个满意、称职的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使之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呢?
一、千万不要选了假律师
我国对于律师的管理是十分严格和规范的,因而执业律师一般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都是比较审慎和自律的,但如果不是真正的律师,即百姓所说的“黑律师”则难以受到有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建议企业在选择律师时,首先要对拟聘用者的身份进行审查。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而且每年还须进行年检注册。因而,未取得律师资格、或取得资格未取得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证书当年未注册者,均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根据司法部的规定,执业律师的名片上必须加印律师执业证号码,因此,从名片上,您即可对其身份做一次审核。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法律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是有明显区别的,法律事务所是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其从业人员无需通过全国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其持有的证件是法律工作者证,因而也不能以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法律服务。
二、律师能为企业做些什么
律师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范围是十分广泛的,总括起来主要包括诉讼和非诉两个部分。
诉讼服务主要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这方面已为广大企业和公众所熟知和认同。
非诉服务从形式上,分为专项个案委托和全程法律顾问两种形式,两种形式有时又互有交叉;从内容上,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服务项目:
(一)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企业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三)参与处理企业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
(四)参加经济项目谈判,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五)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六)就生产、经营、管理业务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七)为企业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制咨询;
(八)提供企业股份制改造、各类项目投资、金融信贷、国际贸易、收购兼并、契约审核、税收保险、资信调查、债务追讨等专项服务;
(九)提供代理公证、鉴证、认证、见证,以及商标、专利申请等其他形式的专项服务。
(十)办理企业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一些企业对于聘用律师的认识还基本停留在有麻烦、打官司找律师,即诉讼律师的层面上,事实上,律师在企业投资、融资、改制、提供见证、认证等方面,也可以起到十分积极、甚至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聘请律师很重要的一个作用是防患于未然,企业有许多经营活动,如果事先有律师参与,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则完全可以避免事后不必要的诉讼和纷争,从经济效益角度讲,前期花一些律师费,要比出现问题后再请律师效益更高。
三、如何选择律师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活动的特点选择对自身最合适的律师,主要应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不要片面追求聘请所谓名律师事务所、名律师,这是因为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往往是在某一业务领域里业务精深、业绩卓著,但他并不一定适合于您的企业。同时,知名律师事务所和知名律师在服务收费上,可能也要比其他普通律师高一些,这也是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需要考虑的。此外,知名律师往往工作十分繁忙,同时代理诸多案件或兼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因此不一定能够在您的企业中,投入足够的精力。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又片面以收费高低来决定聘用律师的人选,甚至同时约请多家律师事务所洽谈,令其互相杀价。一家服务上乘的律师事务所,其在办公条件、人员培训、企业服务内容等方面,投入的精力和物力往往要比一般律师事务所大得多,即成本要高一些,如果您支付的费用,不足以抵偿相应的成本,相信业务状况和运营状况良好的律师所是难以为您提供服务的,那么您聘请的律师的服务质量也是可以想象的。
四、律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律师却是万万不能的
律师职业很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公正性和依法性。一些企业在聘任律师后,经常明确要求律师对诉讼案件的审判人员行贿,或要求律师在修改的契约中加入明显违法或显失公允的条款和内容,如果律师婉言拒绝,则认为律师没有克尽职守,而实际上,律师在服务中为当事人争取更大的利益、规避更多的责任,都要以合法为前提,如果超出了合法的范围,对律师来说,将是勉为其难,《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对律师所从事的职业活动,均有明确的约束,如果律师对违法的内容不予提示,甚至协助、参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失职
另一些企业则把能否在诉讼中取胜作为衡量律师服务质量的标准。但事实上,从职业性质和法律地位而言,律师无论是在诉讼和非诉活动当中,都是仅仅依靠其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为一方当事人主张利益,律师是通过自身的工作促进社会公正实现的从业者,而不是职掌正义权杖的执法者,最终有责任和有能力主持正义的是法官、检察官等国家公职人员。因此,在律师尽职尽责从事职业活动后,当事人的利益到底能否得到充分保障、某一案件处理是否公平,则往往不是律师所能主宰和控制的,试想,纠纷双方都聘请律师,如果双方的律师都拍胸脯“包赢”,那必然有一方是说谎的,至少是不负责任的。
五、如何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以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工作,由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然后分配给律师办理,同时,律师不得超越委托权限。因此,您在聘用律师时,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的委托协议,并确定明确的授权范围,比如在诉讼中,律师如果没有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尽管持有执业证,也不能代表企业参加诉讼;如果律师的服务范围超出了企业授权的范围,超越权限的内容将视为无效。
六、律师费用如何确定
律师服务计费方式一般分为计时收费、计件收费和按委托事项的经济价值收费三种。律师服务计费通常根据如下因素确定:
(一)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花费的工作时间;
(二)完成委托事项所需人员的配备;
(三)委托事项的复杂程度;
(四)委托事项所涉行业的专业性和法律专业性,法律顾问要考虑企业规模或工作量;
(五)委托事项的经济价值;
(六)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及的语种;
(七)办理委托事项所涉地域范围;
(八)主办律师的执业经验、专业技能、知名度,是合伙律师还是普通律师;
(九)其他可能影响律师收费的因素。
七、加强与聘用律师和律师所的沟通
一些企业在聘请律师时,在工作方式和时间上,往往按照自身企业的习惯,而忽视了律师工作方式和时间灵活多变的特性,要求律师必须每月、甚至每周到企业工作几天,这实际上只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一些企业在讨论内部经营、管理的问题时,缺乏与律师的沟通,只要求律师审查结果,或对结果提供法律意见,却未将来龙去脉告知律师,使律师对企业的业务情况不甚了解,因此提供的法律服务也很难准确、到位。事实上,只要双方加强互相的沟通和联系,很多律师所和企业在合作一段时间后,都会成为彼此的良师益友和合作伙伴的。
总之,企业在选择律师时应从上述各个方面全面加以考虑,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选择出适合其特点的律师,从而使律师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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