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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不管是有孩子的夫妻,还是没有孩子的夫妻,离婚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手续是不同的。
一、有孩子时的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相关离婚事项。
1、离婚双方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在内的相关事宜后,签订离婚协议书。
这里要注意,孩子的抚养权的确定应当是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2、带上相关材料到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带上的材料:
① 双方的身份证;
② 双方的户口本;
③ 结婚证;
④ 离婚协议书。
注:离婚时的婚姻登记机关只能选择离婚双方的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身处异地的两人也可以在签署好离婚协议书之后到法院去起诉离婚。
二、有孩子时的诉讼离婚手续:
1、递交申请书。
当事人在申请离婚的同时可以提出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夫妻离婚的其他事项,例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没有协商确定的,可以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2、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当事人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需要提供能否给孩子良好成长环境的相关证件。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下的孩子会比较倾向于给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的将会参考孩子意见及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3、参与审判。
在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准时到庭参加诉讼。
4、等待法院判决结果。
在我国的大部分案件都是择日宣判、发给判决书的。
5、收到判决书。
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因此当事人应当保存好离婚的判决书。收到判决书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直至18岁之前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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