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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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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婚内强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迫发生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它不同于一般的强奸行为,这里的主体是丈夫和妻子,一般情况下,丈夫和妻子是有同居的义务的。
1、婚内强奸认定的一般规定:
目前来说,我国尚且没有制定专门的刑罚罪名,一般情形下,丈夫是不能作为强奸罪的主体的,即妻子不能以强奸罪去起诉丈夫。
2、婚内强奸认定的例外情况:
在夫妻关系的特殊期间,比如分居、一方已起诉离婚等状况时,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而实施强迫发生关系,那么是可以认定为强奸罪的。
这里要注意,必须是在夫妻关系的非正常状况下,双方已不具有同居义务。
在我国相关的刑罚规定中,虽然强奸罪的主体一般不适用丈夫的角色,但是客体中也并未将丈夫排除在外,实际审判中不能仅仅凭借法无明文不定罪的原则来将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认定范围。
3、婚内强奸行为和离婚的可能性:
有网友问,婚内强奸能否提出离婚?在我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婚姻中的一方在正常情况下随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这是作为公民的一种离婚自由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究竟能否解除婚姻关系,最后还需要法院依据具体情形来做最后判决。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情况,当事人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但是能否离婚,需要法院再做最后决定。
4、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有:
①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③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④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⑤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⑥ 其他情形。
婚内强奸想要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参考上述中的第一、二、四中情形,如果存在上述情形,那么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被判决离婚的概率会相对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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