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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在我们国家,结婚除了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外,另外一个就是还必须要在规定的婚姻登记处去进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很多人可能不够清楚究竟要如何去办理结婚登记呢?它有哪些手续之类的呢?
结婚是一件说简单不简单的事情,但说起有多复杂的事情其实也没有所想的那么复杂。无非就是要去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最终领取结婚证,成为我国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
一、办理结婚登记要满足什么条件?
结婚条件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
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禁止结婚的条件有: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去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一般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三、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内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四)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五)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六)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五、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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