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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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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离婚的方式有哪几种?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分别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男女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协议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男女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关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的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无法协议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可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一并主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经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相关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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