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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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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有哪些类型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外遇并且生了孩子,这样算重婚罪吗?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可以看到,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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