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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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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诉讼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证据材料的提供是必不可少的。但由于很多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清楚,因此在起诉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离婚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毕竟这与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有关系的。

  离婚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说来,离婚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

  (一)结婚证书和个人身份证;

  (二)有关婚前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

  (三)有关婚后感情状况的证据材料;

  (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五)家庭财产清单,并附上该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材料;

  (六)双方经济收入情况及生活现状的证据材料;

  (七)住房、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第一项证据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前提。没有结婚登记的证据材料,法院可能将这种离婚纠纷作为离婚案件处理。第二、三、四项证据是提起离婚的基础。没有这些证据,法院只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而不会作出实质性的判决。第五、六、七项证据则是离婚案件争执的焦点。

  对于离婚当事人而言,由于维护权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可以有所侧重地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自行收集有关证据确有困难,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这里要说明的是,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仅限于以下三种情况: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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