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阳了”:必知8个法律问题(含工资.工伤.病假.休假.费用等)
疫情尚未结束,解封不等于“解防”,如果打工人不幸确诊新冠肺炎了,你需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20]38号)第7条的规定,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疑似病人在确诊未患新冠肺炎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自疫情严重地区返粤劳动者以及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集中或者居家隔离的劳动者,在医学观察期满后要求返岗,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过随着阳性急剧增加,政策是否调整,还是继续观望。二、一般最多也就享受七天的隔离期间正常工资,因为一般第6、7天连续阴性即解除。2022年12月0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俗称“新十条”)。规定:三是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三、隔离期满后,有后遗症的需要治疗的,只能享受病假工资了。
按照规定,只有具有传染性的,才需隔离,隔离期间才支付正常上班期间工资。
四、上班期间感染了,不能认定工伤。
只有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才可以认定工伤。但这些人员,也不是并只要感染了就是工伤,只有感染了肺炎或因肺炎死亡的,才是工伤。不是医护人员和特别的防疫人员,就算是发展成肺炎也不是工伤。
五、我感染了,国家要对我负责吗,可以要求国家承担治疗费用吗?
国家没有义务承担包治疗费用,除非转为肺炎了。财政部与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中,确保的是“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因此只有医学上形成肺炎才可以享受国家承担治疗费用的待遇。
六、我转阴后,要求继续在家休息,单位是否可以不同意?
这种情况下,除非有医嘱,否则单位有权不同意,员工如坚持,那属于旷工。
七、我感染了,单位安排休年休假,可以吗?
不可以,生病期间,最起码都能享受病假的法定待遇,更何况国家还明确了享受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待遇。不过如果是无症状的员工,虽然要在家隔离,但无需停工治疗,此情况下安排年休假虽然与隔离的法定待遇不同,但对劳资双方较为公平。
八、阳过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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