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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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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或者说只是知道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但却不知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看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方式:
1、协商终止
只要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依法提前终止: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法定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终止:
①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④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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