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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员工入职公司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申请,正式用工期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公司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您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没签合同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的,建议收集如下证据先确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法辞职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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