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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再次买卖,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那么,房转按揭是如何办理的呢?关于这个问题,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转按揭的缘由
1、转按揭业务涉及到新旧两笔按揭贷款的变更,建议转按揭的买卖双方最好、咨询专业的中介或者通过专业的中介进行操作,由专业的经纪人提供比较合理的转按揭操作方案。
2、转按揭中,由于卖方的房屋仍处在抵押期间,无法进行二次抵押,因此需要先发放第二笔贷款,用于还清卖方的第一笔贷款,解除抵押、取得后,才能进行房屋产权过户。
二、办理转按揭的基本操作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即。买方所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买卖合同、收入证明、加盖公章(上述均为复印件);卖方所需提交资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及借款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卖方声明、卖方配偶同意出售声明原件;
2、对所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买卖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3、买方将申请贷款的资料报送到银行,得到银行的贷款批准并发放到贷款专用账户;
4、卖方办理完结提前还贷手续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5、卖方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后,双方去交易中心过户;
6、买方支付给卖方除提前还贷以外部分的剩余房款;
7、买方产权证下发后,办理抵押登记:
8、他项权利证书由银行收执,买方取回房产证。
三、转按揭存在的风险:
1、卖方的按揭贷款变更成买方、或买方为卖方提前还清贷款后,过户无法正常进行。
2、买方的贷款申请难以满足转按揭中卖方提前还贷资金的需求,从而导致操作受阻。
3、由于买方或提供担保的中介资信不够,银行拒绝提前放贷,导致转按揭无法进行。
4、交易完成后买方无法顺利拿到房产证。
5、交易完成后卖方无法顺利拿到剩余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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