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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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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您知道吗?首先房产赠与合同的公证必须是本人申办;其次是要注意带齐申办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材料;同时还应该注意进行赠与的房产不能是被查封、抵押的房屋,具有合法的赠与情形;房产赠与公证需缴纳的税款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最后房产赠与合同的效力必须是在公证之后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无效。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房屋赠与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房产赠与公证须本人亲临办理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之规定:当事人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因此,申办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另据了解,行动确有不便的老人,可向公证处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安排公证员到其住处为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但如果房主本人存在精神类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或老年痴呆等)导致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因病无法沟通交流、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公证处不予办理此类公证。
二、申办房产赠与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房主(赠与人)应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受赠与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人士应出具单身证明,离异人士还应提供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同时还应提供户籍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双方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的合法情形
办理赠与公证,要赠与的房屋不能是被查封、抵押的房屋,不能存在任何瑕疵,否则,即使隐瞒情况办理公证,也可能无法办理房屋过户。同时,公证员还将视情况而定,有权要求当事人调取房屋产权档案以核查房屋所有权情况以确定能否进行公证。如果房主未成年或虽已经成年但行为能力受限制,房屋不得无偿赠与他人,即使房主的法定监护人也不可以。
因法律法规限制,房屋赠与公证仅限房屋在城区、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不能办理公证。如果确实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的,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申请办理。
四、房产赠与公证需缴纳的税款
根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规定,非直系亲属赠与房产的,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直系亲属限于房主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五、房产赠与公证后的效力认定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赠与是赠与人把属于其所有的房产无偿地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行为。签署赠与合同和房屋登记变更不是一回事,如果当事人签署合同之后不去办理过户,那房屋还是在原房主名下。赠与合同公证之后赠与人和受赠与人还要去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变更,否则房屋赠与就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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