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厦门律师网(张全明) >法律知识 >房产纠纷
【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邮箱地址:954638901@qq.com
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1、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A、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B、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C、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2、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5)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