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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简介】 张全明律师,福建厦门人,厦门大学法律专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主任,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着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法学功底扎实。律师执业期间办理的诉... 详细>>
律师姓名:张全明律师
电话号码:4008-12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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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502201410969295
执业律所: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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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网贷的时候被骗了,我把资料提交上去,在下款的时候他说是我的银行卡有误下款资金被冻结了,我打开一看银行卡被改了一位数字,他说是我自己的过失,但是我都是用银行卡对着填写的,对方说叫我再交两万才能激活我的额度,我没同意,对方说到时候我还是需要每个月还这笔钱,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是他吓唬我还是会有这种情况存在,另外这样会不会影响个人的征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老板没有营业执照,我手受伤了怎么办可以找劳动局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我们原来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集团下属公司A,现集团重新注册合资公司B独立核算,集团要求我们签订B公司合同,待遇和工龄与A均不变,集团也没具体与我们协商,只是打个电话说要变更劳动合同,说A公司不在缴交医社保等,但A公司实际还存在,我们若不签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你好,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借钱给别人,说了四月份还,过了半年一直拖一直不还,我本人在外地,跑回去两次都没要到,半年多一直不能上班,怕催债需要回去请不到假。现在要起诉要怎么做,可不可以要求除借款以外补偿半年多的损失
你好!可以全权代理诉讼催讨。请带上材料来所里详谈。
司机在路上开车追尾造成了交通事故,至司机当场死亡,这样要老板要怎样赔
你好,带上材料,来律所详谈。